中国目前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多数是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是弱势群体,也是扶贫对象。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消除贫困,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而职业教育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条途径。国民经济的结构性改革,影响到
1150
万大型国有企业的工人下岗,他们需要接受再教育,需要接受转岗培训。而现有的
7
亿多从业人员,也需要学习新的手艺和技术。靠什么来实现?职业教育。我们每年初中毕业生近
2000
万人,
800
多万人上普通高中,
500
多万人进了职业学校,那么其他的青年人呢?不能让他们流落街头,他们也得进行学习。靠什么来实现?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搞好了,促进了就业,不只是为国家减少几所监狱、几所劳教学校的问题,而且将为新增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为其“乐业”打下坚实的基础,进而为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所以说,职业教育,是维护整个国家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是维护个人心理稳定的非常重要的因素。这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上述所说的是职业教育外显的社会功能,而从未来发展趋势上看,职业教育的功能无疑将从基于社会学的显性思考走向基于教育学的隐性思考。
职业教育是教育公平的需要
“有教无类”,保证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内在目标。发展职业教育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著名经济学家
吴敬琏先生说过:一些结果上的不平等,实质上反映了机会的不平等。有的孩子学不好数理化,可能成不了钱学森、华罗庚,但可以操纵最复杂的机器、制作最漂亮的衣服、烹制最可口的饭菜,可以成为倪志福、许振超,同样是社会所需要的,同样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智力的类型不同,对知识的获取是有一定的指向性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这些孩子的数理化不好而剥夺他们发展自身特长的权利。如果硬让他们去接受传统的学科知识,反而是有失公平的。
真正的公平,反映在教育评价上,应该关注教育类型中的层次标准。不同类型的教育应该有不同的评价标准。这就涉及“是层次中的类型,还是类型中的层次”的问题。教育评价的公平,体现为对不同类型的教育、不同智力类型的学生,应有不同的标准。基于智商的教育评价的泛化,以强势教育类型的标准去衡量还处于弱势教育类型的群体,将导致严重的社会的和心理的失衡。只有基于能力的评价才能突现教育的公平。
职业教育是教育和谐的需要
要“不拘一格降人才”,就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的和谐发展。这里的和谐,除指教育的全面性,即兼顾教育类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共同发展,不能“一条腿粗,一条腿细”以及教育的协调性,即强化教育调控——对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分类指导,弹好“钢琴”之外,更重要的是指职业教育要彰显自身规律。仅从教学层面看,这些规律就表现在:“专业”源于社会职业,是对职业群和岗位群所需共同职业资格的归纳,而不是学科专业的复制;课程追求工作过程的系统化,而不是学科结构的系统化;教学的组织实施指向职业行动,而不是学科知识的位移。对以形象思维为主的群体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有着自己深沉的思考——使其具备不断开发自身潜能的能力。
无疑,教育公平和教育和谐都表明,劳动者所需的内隐的职业能力的培养,是职业教育教育功能的基本取向。这是教育对职业的影响。
面对大多数人的职业教育,应有自己的理论思考。它应建立在职业生涯设计的基础之上:使人有业乐业,更要使人成就大业;使人获得职业,更要使人学会创业。它不仅要关注职业分析、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而且更要关注人的价值、人的潜能、人的个性。从基于社会学的显性思考走向基于教育学的隐性思考,关于职业教育功能的话语,就掷地有声了!
|